为净化辖区滴眼剂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根据省局稽查局《关于停止销售和使用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滴眼剂的通知》(琼食药监稽查[2016]66号)文的要求,白沙县食药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排查。
在执法人员开展排查工作的同时,县食药监局将该文转给县卫生局,卫生局协助通知医疗机构停止使用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及石家庄格瑞药业有限公司三家药品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的滴眼剂产品。执法人员还通过QQ和电话的形式通知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自查,发现上述企业生产的滴眼剂,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将滴眼剂退回原购进单位。
截止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执法车辆3辆次,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5家,药品使用单位23家,检查发现上述企业生产的滴眼剂12个品种共801支。目前,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已将上述问题滴眼剂全部退回购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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