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12月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庄晓珊) 南海网记者12月7日从海南省检察院获悉,12月5日,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委员会原常委、县政府原副县长邢诒仪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邢诒仪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邢诒仪,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2010年至2018年,被告人邢诒仪在担任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镇委书记、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和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委常委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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